血液標本的采集:
1.相當多的實驗室檢測項目要求病人空腹抽血,例如血糖、肝功能檢測等,否則會(hui) 影響化驗結果的準確性。
2.一些生物化學項目的檢測,例如血糖、鉀、鈉、氯、血氨等,要求血液標本采集後在一定的時間內(nei) 送到實驗室檢測,時間過長會(hui) 影響結果的準確性。血常規檢測的標本也不能放置時間過久,一般要求在12小時之內(nei) 檢測。
3.有關(guan) 凝血機製的檢測項目以空腹抽血為(wei) 宜,但急診病人可以隨時抽血送檢;要用抗凝血,因采血管內(nei) 已有抗凝劑,所以采血量要求準確,抽血後1小時之內(nei) 送實驗室檢測。
4.凡要求抗凝的血標本采血後應充分混勻;而一般的標本不要求抗凝,不得反複搖動以免溶血,影響檢測結果。
尿液標本的采集:
1.應當留取新鮮尿液,以清晨第 一次尿為(wei) 宜。但急診患者可以隨時留取。
2.要使用清潔有蓋的容器留取尿液,容器上貼好姓名、號碼,及時送實驗室檢測、並避免汙染。
糞便標本的采集:
1.用於(yu) 一般的檢驗目的時,留取指頭大小即可。
2.應放入清潔、有蓋、幹燥、不吸水的容器內(nei) 存放、送檢查。
3.做便潛血檢查者,應於(yu) 3日前禁食動物類。
根據衛生部《醫療機構病曆管理規定》,申請複印病曆需提供下列相關(guan) 證明材料,首先提供出院證或結算清單到醫院病案室辦理(北院紅旗路院址)。
一、如患者本人來申請複印病曆,應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及身份證複印件。
二、如患者代理人(家屬)來申請複印病曆,應提供:
1、患者及代理人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及身份證複印件。
2、患者代理人及患者的法定關(guan) 係證明*。
3、患者書(shu) 寫(xie) 的委托書(shu) 。
三、死亡患者的近親(qin) 屬申請複印病曆需提供:
1、患者死亡證明。
2、近親(qin) 屬有效身份證及身份證複印件。
3、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(qin) 屬的法定證明材料。
四、如申請人為(wei) 保險機構的應提供:
單位出具的介紹信、本人工作證及工作證複印件。
注:關(guan) 係證明是指:如戶口本或結婚證能證明代理人與(yu) 患者關(guan) 係的,可以提供戶口本或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。如戶口本或結婚證不能證明者,可以帶村委會(hui) 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關(guan) 係證明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