葡萄糖耐量試驗需注意事項
1、試驗前3天每天進食主食不少於(yu) 3兩(liang) 。
2、試驗前1日晚10點禁食水。
3、當天清晨禁食水。
4、7點抽血1次。
5、口服葡萄糖75g(準備200ml水杯1個(ge) )。
6、從(cong) 口服葡萄糖開始計時分別於(yu) 服糖後30分鍾、60分鍾、120分鍾、180分鍾各抽血1次。
糖尿病診斷標準
1)糖尿病症狀(高血糖所導致的多飲、多食、多尿、體(ti) 重下降、皮膚瘙癢、視力模糊等急性代謝紊亂(luan) 表現)加隨機血糖≥11.1mmol/L。
2)或空腹血糖≥7.0mmol/L。
3)或葡萄糖負荷後2小時血糖≥11.1mmol/L。
無糖尿病症狀者,需另日重複檢查複核。